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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送去修理险些失踪
短信平台报道:11月30日,古田县工商部门接到一起投诉,投诉方黄女士称,其于今年8月底将一部出了故障但仍在保修期内的“三星”手机,送交原购买处(古田县鹤塘镇某品牌手机店)维修。店方态度甚好,立即答应将该手机寄往“三星”售后免费维修。10月21日黄女士接到“三星”售后的回复电话,称其送修的手机已修复并寄回原购买处,请黄女士前去领取。然而当黄女士前去领取时,却被告知尚未收到该手机,请黄女士再等几天。此后黄女士多次前往该店索要自己送修的手机,得到的却是同样的回答。气愤之余,黄女士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。
工商部门介入后,店方仍称其未收到“三星”售后寄回的手机。经调取“三星”售后及邮政部门的记录后证实,该手机确已寄出,且于10月21日经店方人员签收。至此店方不得不承认其确实收到了手机,只是由于店内工作人员交接过程中,遗落了该手机,黄女士前来索要时找不着,为了顾及店铺形象,想等找到以后再送还黄女士,所以才不得不谎称未收到。
在工商部门的督促下,12月5日,在店方经营的另一家手机店内找到黄女士送修的手机,后经证实确系工作人员交接时弄错了。工商部门对糊涂店方处以警告处罚,责成其向黄女士赔礼道歉、归还手机并赔偿其为维修手机而支出的交通费、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计150元。
宁德网消息(苏仁文) 11月30日,古田县工商部门接到一起投诉,投诉方黄女士称,其于今年8月底将一部出了故障但仍在保修期内的“三星”手机,送交原购买处(古田县鹤塘镇某品牌手机店)维修。店方态度甚好,立即答应将该手机寄往“三星”售后免费维修。10月21日黄女士接到“三星”售后的回复电话,称其送修的手机已修复并寄回原购买处,请黄女士前去领取。然而当黄女士前去领取时,却被告知尚未收到该手机,请黄女士再等几天。此后黄女士多次前往该店索要自己送修的手机,得到的却是同样的回答。气愤之余,黄女士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。
工商部门介入后,店方仍称其未收到“三星”售后寄回的手机。经调取“三星”售后及邮政部门的记录后证实,该手机确已寄出,且于10月21日经店方人员签收。至此店方不得不承认其确实收到了手机,只是由于店内工作人员交接过程中,遗落了该手机,黄女士前来索要时找不着,为了顾及店铺形象,想等找到以后再送还黄女士,所以才不得不谎称未收到。
在工商部门的督促下,12月5日,在店方经营的另一家手机店内找到黄女士送修的手机,后经证实确系工作人员交接时弄错了。工商部门对糊涂店方处以警告处罚,责成其向黄女士赔礼道歉、归还手机并赔偿其为维修手机而支出的交通费、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计150元。